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范围及要求
1.审核范围:凡计划在2025年秋季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须进行招生资格审核。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招生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9月1日)。
3.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
二、工作程序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制定
各培养单位参照《校内研究生导师、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附件1),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招生人数等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2025年6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审核,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依据该条件开展审核工作。
2.个人申报
申请人须填写《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
3.材料审核工作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人员审核结果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将公示结果报送研究生处。
4.各培养单位经公示无误后填写《2025年聊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汇总表》(附件5)。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 为保证有充裕的精力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人文社科类每位导师指导的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8人,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2人。自然科学类每位导师指导的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10人,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6人。
3.严格按照《聊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近三年,在省学位办、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我校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对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或同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因学位论文质量导致延期累计2人次及以上者,暂时停止该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纸质版材料报研究生处B6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yao@lcu.edu.cn。
联系人: 王瑶 8239892;18864976667。
提交时间 |
提交材料 |
注意事项 |
备注 |
6月19日前 |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
经学院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各学院开展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工作。 |
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
6月26日前 |
《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
请各位导师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请学院以“张三+生物与医药”格式命名文件名。 |
提交电子版材料。 |
6月26日前 |
《**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
经学院盖章,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 |
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
6月26日前 |
《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汇总表》 |
经学院盖章,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 |
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
6月26日前 |
导师个人申请支撑材料。 |
请如实、准确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
佐证材料做目录,按照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教学成果奖励、专利、指导学生获奖、在研科研经费,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xxx导师遴选佐证材料”命名。(注:佐证材料中的相关论文/著作成果只需提交封面页、目录页、本人成果首页、版权页等,不需要全文。提交电子版材料。 |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