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关于修订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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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启动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分类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深化落实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教研相长的育人机制,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各学科原则上须在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于2023年12月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培养环节,完善课程体系,形成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修订依据

各学科应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见附件)、《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网址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1月)》(见附件)、《山东省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3年)》等文件精神和学位授权点同行专家评估意见等要求,贯彻落实“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服务山东发展的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十强产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深入推进学科方向调整,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

四、修订要求

1.本次重点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等环节进行修订和优化。各学科培养方案应充分调研,逐项推进。

2.培养目标应主动对接社会和行业需求,体现分类培养原则,体现不同培养层次的差异性。学术学位研究生注重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职业发展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优化课程体系。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统筹修订,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统筹修订。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设置要明确各学科方向(二级学科)的模块化课程,保证二级学科课程内容落到实处。专业学位应优先参照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意见,按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建立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学位专属课程。各培养单位应认真调研,结合2022版培养方案运行情况(实际选课、上课情况以及学生需求等),科学合理开展课程调整,包括新开课、停开课等。

五、工作进度

1.学院修订。各学位点应组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结合专业特点,对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修订情况深入调研论证,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6月17日前,各学科在全面评估原有培养方案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2.专家论证。6月24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不少于3位)对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评议和论证,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楼B615室)。

3.研究生处审议。6月3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终稿,发布施行。

4.系统录入。7月5日前,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完成培养方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录入与维护。

为保证2024级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及秋季学期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顺利制定,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六、相关说明

1.已有课程的编号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新设课程按照《研究生课程编号规则》(附件1)进行编号。

2.培养方案的修订请在2022版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处用红色字体、黄色底纹突出显示标出,并提交《XX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

3.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2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4.系统录入以学科教学(数学)方案为模板,见附件3。

七、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6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定稿(一式两份);

2.XX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附件2)(一式一份);

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版发邮箱:suhaixia@lcu.edu.cn。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