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材管理工作,规范教材选用、审查及验收程序,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切实发挥教材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根据《聊城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暨2024年春季教材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教材是学校育人育才的重要依托,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高校教材管理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要求
1.凡选必审。凡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拟选用教材,包括出版的纸质教材(含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数字教材和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等,都必须经过审查,公共课审查由开课单位负责,专业课审查由培养单位负责。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外文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并被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广泛采用的版本,确保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凡是开设与“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必须把“马工程”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做到应选尽选(具体请参照教育部网站“已出版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和“已出版中宣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3.适用好用。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选用的教材应是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具有与国内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更新较快的专业,如教师教育、工管、财经、法律类专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精准统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课学生数统计“马工程”重点教材订购数量。研究生公共课教材由研究生处统一订购,研究生专业课教材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订购。
三、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程序
1.任课教师推荐。课程教师团队(主讲教师)根据学校教材选用要求和课程教学需要,向教研室(系)推荐可选教材,提供样书;对尚未有已出版适宜教材的课程,向教研室(系)提供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等。研究生教材直接由任课教师提交至学院审查。
2.教研室(系)集体审议。教研室(系)对课程教师团队(主讲教师)推荐的教材(包括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等,下同)进行通读,重点就其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经集体审议后列出拟选用教材清单,并将清单及教材样本,提交学院审查。
3.学院全面审查。学院对教研室(系)提交的拟选用教材进行全面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拟选用教材的科学性、适用性进行审查,把好学术关;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拟选用教材(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的思想性进行审查,把好政治把关。经学院院长同意、学院党组织批准后,填写《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审查意见表》(附件1)、《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附件2)、《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新选用教材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使用自编讲义讲稿信息统计表》(附件4)。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
4.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全面审核。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各学院教材选用程序、选用结果、审查程序、审查结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的选用进行审核,集体决策,审批并备案。
四、2024年春季教材验收
1.验收要求
客观公正。严格对照合同规定,对教材的数量、质量及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
全面细致。凡本学期发放的教材均须验收,每种教材至少随机抽验2本样书进行验收。
程序规范。成立验收专家组,召开验收工作专题会,开展教材专项验收,认真填写验收报告。
2.验收程序
成立验收专家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为成员的验收专家组,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本科教材验收工作;成立由科研院长任组长、各专业教师代表(每个专业至少1人)为成员的验收专家组,负责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教材验收工作。
召开验收工作专题会。验收专家组召集由教材管理员(科研秘书)和学生代表(每年级每专业至少1人)参加的教材验收工作专题会,明确验收要求,制定验收流程,分派验收任务。
开展专项验收。由验收专家、教材管理员(科研秘书)、学生代表(每年级每专业至少1人)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合同相关规定和履约情况,对本学期发放的所有教材进行验收,填写《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春季教材采购履约验收报告》(附件5)。
五、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下午5点。
2.材料格式。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审查意见表》(附件1)、《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附件2)、《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新选用教材情况统计表》(附件3)、《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使用自编讲义讲稿信息统计表》(附件4)和《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春季教材采购履约验收报告》(附件5)各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附件2)、《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新选用教材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使用自编讲义讲稿信息统计表》(附件4)各一份。教材选用结果公示原件PDF扫描件一份。
3.报送方式。按教材使用对象(本科或研究生)分别报送。
纸质:办公楼B座210室(本科)
办公楼B座615室(研究生)
电子版:liqinghua@lcu.edu.cn(本科)
niuxiao@lcu.edu.cn(研究生)
联系人:李庆华 8239296;13869560211
牛 霄 8239352;15615912397
附件1: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审查意见表
附件2: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
附件3: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新选用教材情况统计表
附件4: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秋季使用自编讲义讲稿信息统计表
附件5:聊城大学xx学院2024年春季教材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