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
2026届全日制、非全日制拟毕业研究生。
三、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研究生毕业审查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拟毕业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含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
(1)课程学分审查
学位课程70分及格,非学位课程60分及格。
(2)培养环节审查
审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前沿讲座、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中期筛选环节,审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行业前沿讲座、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中期筛选环节。培养环节审查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各项培养环节须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学分。各项培养环节要有原始记录,且有据可查,相关原始材料由各单位保留,以备查阅。
2.科研成果审查、统计
拟毕业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统计,应按各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规定》执行。具体文件内容及审查注意事项已通过聊大网盘发送给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如仅有论文录用通知但其他各项环节通过者,可参加毕业论文外审,但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含见刊或Online)后才具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我校研究生论文类、专利类、应用型研究成果类、著作类成果通过“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查;其他类型成果通过各单位线下统计并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单位填写《聊城大学2026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线下统计表》(附件1),并整理好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系统开放时间截至2026年3月24日12:00。“系统”审查完成后,各培养单位从“系统”中打印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存档。另外,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自2023级研究生起,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一律要求知网可查。
四、毕业资格审查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2026年3月7日—3月17日)
研究生在“系统”中核对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填报各项培养环节内容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详见附件2),个人培养计划已完成者可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申请,未提交者应申请延期毕业。
2.各培养单位审查(2026年3月18日—3月25日)
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全面审查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各项培养环节、研究生科研成果原件等,确保相关信息完整,数据准确。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送外审环节,不合格者请申请延期毕业。
各培养单位须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系统”中打印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3月25日前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处复审(2026年3月26日—3月27日)
研究生处对各单位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五、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申请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在“系统”中相关模块提交线上申请,同时填写纸版延期申请表,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延期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纸版延期毕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yjsc.lcu.edu.cn/ksdh/cyxz/xjglxz/539382.htm。
六、报送材料
1.聊城大学2026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系统打印+学院线下统计表)
2.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系统打印)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联系电话:8239396,苏老师,东校区办公楼B-615室。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