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大学关于推进“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
(一)立项类别
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科技小院。
1.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典型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其中单列1-2门,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2.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且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包括1-2门由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参与讲授的实践类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3.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新编教材、数字教材、案例教材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类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习实训类、就业创业、德智美体劳等课程类教材。
数字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优质课程、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等。
案例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5项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聊城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含重点、面上项目。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5项左右,其中AI赋能课程教学改革类项目3-5项。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5.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1)立项范围:科教融合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平台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研究生科教融合基地。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团队,建设研究生科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机制,强化科研训练,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校企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案例课程建设,选聘高水平产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政产学研用各方优势,打造实效性、示范性、可持续性的产教融合新机制。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8个左右,其中工程类产教融合基地1-2个(每年常驻行业企业的研究生不少于1人)。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6.科技小院
(1)立项范围:设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学院均可组织申请建设科技小院。
(2)建设类型:
①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此类科技小院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产品名+科技小院(如有需要, 可在县名和产品名中增加镇或村名),如:山东平阴玫瑰科技小院。
②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此类科技小院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镇或村+乡村振兴聚焦点+科技小院, 如:云南大理古生村农文旅科技小院。
(3)立项数量:立项建设5个左右。
(4)立项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 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要求。
(5)建设标准: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以上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与当地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专业学位导师担任首席专家,且组建的小院专家团队不少于2位;每个科技小院派驻研究生不少于3人,其中常驻小院学生不少于2人(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120天,完成100篇日志);每个科技小院须有一个依托合作单位,如龙头企业、科研 院所、协会、合作社、园区等,依托合作单位提供科技小院师生的基本食宿条件和安全保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一般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3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或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的能力。项目组相关工作基础扎实,成员梯队合理。
2.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至少发表1篇教研论文。
3.在研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别校级项目;在研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别省级项目;未结项或结题后无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4.根据《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参考指南》自主选题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项目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1.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按学校评议通过的项目申请书和实施方案,完成立项中期、结题等绩效考评。
2.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是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是招生指标分配、导师遴选、人才培养质量、项目推荐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3获批立项的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教材、科技小院,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经费分立项和通过验收结题两次划拨。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出立项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专家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各学院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3个及以上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可增加1项,相关职能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3.学校评审:经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审核后,公示2025年拟立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果。
(五)材料报送
1.纸版材料:隐去单位和人员信息的《申请书》一式五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按评议结果排序的《汇总表》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完整信息的《汇总表》、完整信息的《申请书》Word版、隐去单位和人员信息的《申请书》PDF版(评审用)、支撑材料PDF版(带有目录的一个文件)。
3.命名格式:《汇总表》,学院代码-汇总表,《申请书》Word版,学院代码-申报类别(优质课程/案例库/教材/教改/基地)-项目负责人;PDF版,学院代码-申报类别-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学院代码-申报类别-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
请5月15日上午9:00前,电子版材料通过“聊大网盘”提交至研究生处,纸版材料报研究生处B-615。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2023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2.2021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省级、校级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要求
1.省级项目结题由研究生处组织评议。按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办法》要求,提交材料。
2.校级项目结题由所在学院组织评议。对照项目立项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组织结题验收,提交《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和专家审查意见。
3.专家评议。各学院组织评议校级项目结题,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4.项目应完成立项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等研究任务,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不得结项;未按计划完成的,撤销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延期结项,须提交书面申请报研究生处备案,延期时限不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延期1次。
(三)结题项目管理
1.各学院从结题验收项目中甄选1-2个优秀项目,用于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做好储备。
2.学校按一定比例抽查各学院的结题验收项目,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缩减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数量。
(四)材料报送
1.省级结题项目:纸版材料,附件10、11、12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附件12Word版、附件10、11Word、PDF版、相关支撑材料PDF版。命名格式:附件12,学院代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0、11,学院代码-申报类别(优质课程/案例库/教改)-项目负责人。
2.校级结题项目:电子版材料,附件15、17签字盖章PDF版。命名格式:附件15,学院代码-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7,学院代码-项目负责人。
3.延期结题项目:电子版材料,附件16签字盖章PDF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项目负责人。
4.压缩文件以“学院代码+结题材料”命名,分省、校级两个文件夹,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
请5月15日上午9:00前,电子版材料通过“聊大网盘”提交至研究生处,纸版材料报研究生处B-615。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239887、8239859。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