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时间、人员、方式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与关键所在。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各学院须制定专业实践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实践时间、组织形式、过程管理、实践内容和考核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并有专职人员负责专业实践的联络、实施、落实、管理和考核。实践前,各学院应做好组织动员、实践培训等工作,阐明专业实践的目的、任务、内容、成绩评定、时间安排、实践工作的步骤等。

       时间: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人员: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方式:全日制教育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须安排在校级及以上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集中实践。

其他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安排在校级及以上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集中实践。因特殊原因申请自主联系专业实践者,须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经研究生处同意,签署三方协议方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工作开展实践。

      二、专业实践内容、要求

       按照《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和其他专业硕士的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

      三、专业实践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应包括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科研秘书等。

       各学院领导小组要对专业实践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加强同实践单位的联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专业实践的联络、实施、落实、管理和考核,明确职责和分工。

       实习费用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费中支出,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指导教师指导费、交通费、学生生活补助、保险费等。

      四、工作安排

     (一)2026年1月19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召开专业实践动员大会,强调专业实践的重要性,讲解专业实践流程、时间安排、纪律要求和各节点注意事项以及安全实践要求等事项,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2026年3月9日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前往实践基地。

     (二)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本专业特点,在学生离校前进行针对专业实践开展相关培训和安全教育等,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需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级及以上联培基地中开展。因特殊情况须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的研究生,填写附件5《聊城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实践申请表》,导师、研究生秘书和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6年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处通过后,签署三方协议,方可外出实践。

     (四)2026年1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学院专业学位实习组织安排》和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信息一览表》纸质版(Excel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niuxiao@lcu.edu.cn)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五)专业实践期间,各学院需在校友邦专业实践管理平台上开设相应任务,要求研究生通过平台提交实践材料。

     (六)附件3《聊城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表》、附件4《聊城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表》,研究生按专业实践流程如实、认真、不涂不划地填写。纸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一份装人事档案、一份装学位档案。

     (七)专业实践返校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学生进行座谈,总结交流(包括实践汇报,实践展览等)。学院对专业实践巡视检查记录等文件、影像资料由学院统一装订存档。

       联系人:牛霄      联系电话:8239352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