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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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奖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聊城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条件:20199月1日至20207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得申报,被推荐人须正式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外审一次通过(首次双盲评审等级为A、A或A、B,原则上至少有一位评阅人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2.推荐原则、名额: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原则上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学位人数及学位论文抽检情况等确定推荐名额(见附件1)

3.报送材料:

1)附件2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情况一览表(纸版一份、Word电子版);

2)终稿学位论文(一份);

3)附件3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纸版一份、Word电子版);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

5)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6)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复印件;

注:请将(3)-(6)项内容装订成册(纸版一份、PDF电子

研究生优秀成果

1.申请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评优秀成果2020520日之前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每项成果的申报者研究生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见附件1)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申报。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聊城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正式发表的,不包括综述类文章)或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4.材料报送:

附件4: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推荐排序汇总表一份、Word电子版);

附件5: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申报书一份、Word电子版);

附件6:支撑材料(纸版一份、PDF电子版)。

注:请将附件5、6项内容装订成册(纸版一份、PDF电子

三、申报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将申请材料报各学院

2.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需排序)。

3.报送时间6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lcdxlb1980.mikecrm.com/CcFktzU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公示,确定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成果。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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