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提升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开题,能使研究生明确学位论文写作目标和要达到的预期研究成果,指导研究生顺利进行论文写作。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对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相关要求
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水平要求,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较全面地了解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选定学位论文题目,并认真撰写开题报告。选题应当是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 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第三学期进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水平要求,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较全面地了解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选定学位论文题目,并认真撰写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来源于专业实践内容,可以基于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开展研究工作。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在第三学期完成。
二、 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本学期应该开题的研究生务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开题申请”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开题及后续工作。
2.各相关单位负责老师要在2024年11月30日前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学生开题报告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开题”环节相关内容的填报工作。研究生处将在2024年12月10日前对学院在“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填报内容审核完毕并归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题者,必须向学院提出推迟开题的书面申请,并注明预期开题时间。
4.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内再进行一次,第二次仍通不过者,终止培养。
5. 论文撰写工作进行期间,需改变论文题目者,应重新开题。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合理安排开题时间,精心组织开题工作,通过开题使研究生尽早明确研究目标,理清研究思路,确保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