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聊城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培养方案》,现将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1级研究生。
二、中期检查内容
1.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否符合研究生本人未来发展需要;
2.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计划的内容及进度正常进行;
3.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创新情况;
4.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5.下一步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须进行论证说明);
6.论文能否按时完成;
7.导师对学位论文的指导情况;
8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采取的措施;
9.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中期检查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学位点成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组织本学位点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
3.中期检查应以“小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情况(PPT),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4.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进展缓、工作量少、阶段性成果少的,要分析原因,并请所在培养单位加大研究生和其指导教师的督促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四、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论文中期”进行本学院相关工作内容的填报。
2.请在11月31日前将“论文中期”模块填写完毕。
3.研究生处将在2023年12月10日前对学院在“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填报内容审核完毕并归档。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