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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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修改

答辩申请人通过论文匿名评审后,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书”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聊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附件1,要求对专家意见逐条回答说明,同时标注学位论文修改部分页码),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凡不按要求修改的,各学院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形式与组织

1.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质量和答辩过程顺利开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答辩方式。每组答辩委员会的校内委员原则上应集中在校内同一会场参加视频答辩,校外委员和毕业研究生依托网络视频远程参加视频答辩会(如条件允许,可在会场答辩)。答辩相关流程和要求见《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及要求》(附件4)、《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要求》(附件5)。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一般应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是委员之一)中必须至少有2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建议聘请一位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目前从事相关工作的一线专家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应全程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和评议过程。

3.学院至少在答辩前5天将聊城大学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QQ报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将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联系专家提前审阅,同时给答辩专家成员提供论文外审评阅意见书。研究生处将安排人员督查各学院论文答辩情况。

4.各学院应对网络视频答辩的全过程进行录像,保存完好备查。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续工作

1)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及时督促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按照答辩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完成各类答辩信息的填写;做好答辩和学位申请纸质材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不能现场签名采用电子签名形式完成,原始材料备查)

2)各学院应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提出学位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科研成绩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是否同意毕业及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并将相关信息及材料(《聊城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聊城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学位论文,完成终稿上交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交,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校学位办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进行检测,结果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其他事项

1.防疫期间,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安排答辩计划,既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也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提前谋划,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好线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网络通讯和电话等方式简化相关手续,保障线上答辩软硬件平台运行平稳,确保答辩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材料提交和工作安排严格控制时间节点,答辩工作各单位要求在5月25日前完成

附件单独下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学位科,电话8239845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