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拟毕业学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送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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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研究生培养,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我校将对2021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送审,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预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并提交同意送审的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方能检测、送审。未提交导师评阅意见书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二、审核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统计表

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学位论文与论文统计表信息是否一致,重点审核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中期检查时是否一致,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依据《聊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要求,拟检测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内容和送审论文完全一致,格式为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号_学号_姓名.pdf,如“001_1410010101_张三.pdf”,注意符号要求。

检测结果为“修改后复检”的学位论文,研究生认真修改,导师重新提交同意检测、送审的导师评阅意见书。未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均须通过校外同行专家的匿名评审,按照《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实施办法》执行。

五、报送材料、时间

10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学位办报送:

1.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包;

2.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包;

3.聊城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览表》(以学生学号顺序排列)电子版;

4.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纸质版)。

需进行修改后复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将收齐检查无误后,10月29日前提交校学位办。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51085883@qq.com,纸质版材料学院收齐后交至办公楼B座610室。

 研究生处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