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条件: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推荐人须正式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外审一次通过(不出现复审,外审评阅书仅有两个专家意见且通过),评阅成绩最低分不低于80分(因不同学科特点,各学院、学科应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具体要求),原则上至少有一位评阅人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涉密论文不得申报。
2.推荐原则:各单位对申报者的论文质量、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授予学位人数的10%。
3.报送材料:
(1)终稿学位论文(纸版一份);
(2)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版、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纸质版);
(3)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
(5)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6)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复印件;相关学术获奖等。
注:请将(3)-(6)项内容装订成册(纸版5份、PDF电子版,见附件2模板)。
附件1: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版)
附件2:聊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模板
4.报送时间:
各学院将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26日前送研究生处学位科B-612室,电子版微信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为2024年5月26日前,研究生在校期间以聊城大学名义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个人申报最多可使用3项代表性支撑成果参评,团队申报最多可使用6项代表性支撑成果参评。往年已获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
(2)支撑材料
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出版年、卷期号、页码)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可表现为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技术应用创新,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的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的文学艺术创作等多种形式。
3.相关说明:
(1)第一申报人和其他主要完成人员均需支撑材料,必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成果,不可挂空名参加。
(2)支撑材料内学术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同时高亮申报人姓名、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和发表时间信息(可处理PDF文件分割及合并网站网址为https://docsmall.com/)。
(3)分区及影响因子:被SCI收录的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数据,影响因子按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
(4)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4.材料报送:
请于5月26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材料报送清单如下:
(1)附件3:XX学院2024年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推荐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纸版1份);
(2)附件4: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申报书(学术学位)(纸版5份)、支撑材料(纸版1份);
(3)附件5: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申报书(专业学位)(纸版5份)、支撑材料(纸版1份)。
附件3、4、5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suhaixia@lcu.edu.cn,纸版(附件4、附件5请分别装订成册)送交办公楼B-6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并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
2.学校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公示,确定2024年聊城大学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根据评审结果,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3.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成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审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实践价值,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应用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239845。
优秀成果奖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239396。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