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聊大校发〔2017〕60号)文件精神和培养方案中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生)、2019级硕师计划研究生(预警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拟处理意见
(一)毕业
1.办理条件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5年6月前,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全日制研究生科研成果应达到学院基本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可申请毕业。
(二)结业
1.办理条件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5年6月前,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但学位论文未完成、或未被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2.办理程序
(1)研究生填写《结业申请登记表》(附件2),报学院审核。
(2)学院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结业人员名单》(附件3)和附件2报研究生处。
3.说明
结业者可在结业后一年内提请答辩一次,答辩合格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可授予学位,发给学位证书,同时换发毕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未提请答辩或答辩未通过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三)退学
1.办理条件
预警对象如未能在2025年6月前毕业或结业,已修满一学年(含)以上且取得的学分达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退学的研究生,可准予肄业,发给肄业证书。
2.办理程序
(1)研究生提出自动退学申请,填写《研究生退学申请表》(附件4),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如研究生不按自动退学办理,则由学院联系、核实研究生具体情况,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院处理意见》(附件5),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
3.说明
(1)肄业证书不是学历证书,而是关于学习经历的写实性说明。
(2)退学手续办理完成后,才能申请办理肄业证书。
(3)申请办理肄业证书需提交材料:《肄业申请登记表》(附件6)、成绩单、《学生退学决定书暨通知单》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办理结业或肄业申请的研究生最晚应于2024年12月3日前提交材料给相关学院。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学籍预警工作,认真核对研究生学籍预警名单,尤其是学号、年级、学院、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是否与姓名匹配(备注:对附件中的姓名作了适当处理)。
(二)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及时通知上述研究生及其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附件1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在学籍预警确认函(附件7、附件8)上签名确认。各学院收齐学籍预警确认函于2024年12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东校办公楼B615室)。
(三)有毕业、结业意愿的超期研究生应把握好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毕业、结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争取在2025年6月前完成学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苏老师,0635-8239396。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