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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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4〕3)和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工作的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1年、2022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 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0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省级、校级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方式

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三、材料报送

1.省级结题项目。附件1、2和经过编目的结题成果支撑材料(如论文、教材、专著、教学课件、获奖情况、专利等)Word、PDF格式电子版。

2.校级结题项目。附件4 Word、PDF格式电子版。

3.延期结题项目。附件5 Word、PDF格式电子版。

4.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验收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姓名+支撑材料,学院压缩文件命名:学院代码+教改项目结题材料。

5.11月11日上午9:00前,请将项目结题电子版材料通过“聊大网盘”系统提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梁妍   联系电话:8239887、8239859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