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大学关于推进“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与在研项目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
(一)立项类别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类型和内容,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行设计和调整,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2024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1.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其中单列1-2门,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且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包括1-2门由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参与讲授的实践类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3.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
①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类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习实训类、就业创业、德智美体劳等课程类教材。
②数字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优质课程、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等。
③案例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5项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聊城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2〕7号)要求。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
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按级别分为专项、重点、面上项目。根据《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6)自主选题申报。
①专项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学校发展需要,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以求解决研究生教育全局性问题的教改项目。
②重点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提出新思想、新路径、新措施的教改项目。
③面上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教改项目。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5项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5.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1)立项范围:
①研究生科教融合基地: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团队,建设研究生科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机制,强化科研训练,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②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校企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案例课程建设,选聘高水平产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政产学研用各方优势,打造实效性、示范性、可持续性的产教融合新机制。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个左右,其中工程类产教融合基地1-2个。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3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或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的能力。每人主持申报2024年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各类别项目累计不超过1项,且无在研的校级及以上同类别项目。
2.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项目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3.项目负责人要有较好的工作基础,项目组相关工作基础扎实,成员梯队合理。
4.各类别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如期参加项目中期检查,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不得结项;未按计划完成的,撤销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须提出书面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1年。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1.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须按学校审核通过的相关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年度立项项目的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2.各学院应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工作纳入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整体工作计划,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保障与调动项目负责人开展建设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
3.学校将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导师遴选、人才培养质量、项目推荐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4.立项的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立项的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教材,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经费分立项和通过验收两次划拨。
(四)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书及推荐汇总表报研究生处。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2024年3个及以上招生学位点的培养单位可增加1项。相关职能部门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024年校级拟立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1.2018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省、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和导师能力提升项目。
2.未到结题期限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也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省级项目结题
省级项目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申报结题的省级优质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按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办法》要求,需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8)、《案例说明书》(附件9)、《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0)及相关支撑材料。
2.校级项目结题
校级项目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结题的校级优质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需填写《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1),各单位鉴定验收并存档备查。另需提交《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2)。
3.项目鉴定验收
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省级项目)、本单位(校级项目)专家不超过2人。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不得结项;未按计划完成的,撤销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须提出书面意见报研究生处备案(附件15),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1年。
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研究生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缩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对已结题验收的项目,各单位从中甄选1-2个优秀项目,用于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继续加强对项目管理,定期检查调度,确保项目研究继续推进,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做好储备。
三、材料报送要求
5月24日上午9:00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B-615。材料报送如下:
(一)立项材料
1.隐去单位和人员信息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根据本单位评审推荐情况排序。
2.《申请书》电子版:完整信息Word版1份、隐去单位和人员信息作为评审用PDF版1份。命名格式:Word版,申报类别(优质课程/案例库/教材/教改/基地)-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书;PDF版,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名称-评审版;相关支撑材料为带有目录的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名称-支撑材料。
(二)结题材料
1.省级项目报送附件8、9、10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8、9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附件10和经过编目的结题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如论文、教材、专著、教学课件、获奖情况、专利等)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
2.校级项目报送附件11、12及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的Word、PDF格式电子版。
3.所需报送的纸版材料,页面布局上下左右各25毫米,正文仿宋、小四或五号,行间距20-26磅之间、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如有表格、图像等,请根据整篇文档适时调整。电子版材料,压缩文件以“学院代码+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命名,每个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三)电子版材料通过“聊大网盘”系统提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牛霄 联系电话:8239352、8239859。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