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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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

2025届全日制、非全日制拟毕业研究生。

三、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研究生毕业审查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拟毕业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含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

(1)课程学分审查

学位课程70分及格,非学位课程60分及格。

(2)培养环节审查

审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前沿讲座、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中期筛选环节,审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行业前沿讲座、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中期筛选环节。培养环节审查通过者,可取得相应学分。

各项培养环节须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学分。各项培养环节要有原始记录,且有据可查,相关原始材料学院应保留,以备查阅。

2.科研成果审查、统计

拟毕业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统计,应按各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规定》(2022版)执行。如仅有论文录用通知但其他各项环节通过者,可参加毕业论文外审,但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含见刊或Online)后才具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我校研究生论文类、专利类、应用型研究成果类、著作类成果通过“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查;其他类成果通过各单位线下统计并审查,各学院填写《聊城大学2025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线下统计版》(附件1)。系统开放时间截至2025年3月24日12:00。“系统”审查完成后,各培养单位从“系统”中打印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存档。另外,发表在普通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如未被中国知网收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集体研究,形成学院认定报告一并送研究生处存档。

四、毕业资格审查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2025年2月21日—3月17日)

研究生在“系统”中核对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填报各项培养环节内容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详见附件2),个人培养计划已完成者可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申请,未提交者请申请延期毕业。

2.各培养单位审查(2025年3月18日—3月25日)

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全面审查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各项培养环节、研究生科研成果原件等,确保相关信息完整,数据准确。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送外审环节,不合格者请申请延期毕业。

各培养单位须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系统”中打印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3月25日前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处复审(2025年3月26日—3月27日)

研究生处对各单位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五、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申请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在“系统”中相关模块提交线上申请,同时填写纸版延期申请表,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延期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日。

纸版延期毕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yjsc.lcu.edu.cn/ksdh/cyxz/xjglxz/539382.htm。

六、报送材料

1.聊城大学2025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系统打印+学院线下统计版)

2.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系统打印)

3.学院关于已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报告(如有请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联系电话:8239396,苏老师。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