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激励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应为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围绕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研究生教学方式与内容改革、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教材建设、导师教学教研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等,要特别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原则上应有已结题的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撑;成果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既有引领性的理论指导与系统设计,又聚焦研究生培养与教学中的关键问题。
2.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实践检验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
4.成果主持人应具备丰富的研究生教学或指导经验、较高的科研水平,直接主持项目的建设规划与改革实践;成果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作为主持人成果限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成果限报2项。
5.注重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获得认可的成果优先评选。
6.已获得各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7.成果申报所列成果完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对申报无异议;申报、评选、公示、公布中,凡有异议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该已授奖项,收回其相应奖励。
三、评选数量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45项左右,其中特等奖10项左右、一等奖15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校级特等教学成果奖作为山东省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对象。
四、申报材料
1.隐去单位和人员信息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A3彩色打印,骑缝订)、支撑材料(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胶装不超过200页码);《汇总表》Word纸质版(须对推荐成果排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Word版《汇总表》命名格式:学院-聊城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Word版《申请书》命名格式:成果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申请书;PDF版支撑材料命名格式:成果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支撑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成果主持人姓名+视频材料”命名。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2025年2月25日前以“**学院+教学成果奖”命名,电子版通过“聊大网盘”提交至研究生处,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楼B-61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239887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