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阅读量: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毕业年级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部分师范专业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为做好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考核办法、证书颁发、工作要求等均严格按照《聊城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聊城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函〔2024〕13号)的要求执行。

二、有关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和院长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指定联系人组织考核、测试工作和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宣传及解释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师范生联系人:李老师,8239808;

教育类研究生联系人:牛老师,823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