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申请变更学籍信息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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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校期间,确因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等),需变更研究生学籍信息的,可提出变更申请。

一、申请流程

1.申请学籍信息变更的,须由本人下载填写《聊城大学在籍硕士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查。

2.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出具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的审核报告(参照入学资格审查,审核学生的所有档案材料和户籍材料,学生基本信息,审核了哪些材料,哪些信息,有无出入,审核结果,学院审核结论)。

3.培养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二、办理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申请姓名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聊城大学在籍硕士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姓名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4.更改信息前后的新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曾用名一栏需体现原姓名);

5.学院审核报告。

(二)研究生申请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聊城大学在籍硕士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4.更改信息前后的新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须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6.学院审核报告。

(三)研究生申请民族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聊城大学在籍硕士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市级民委出具的民族信息更正(修改)证明材料并加盖民委公章;

4.更改信息前后的新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院审核报告。

三、办理时间

研究生处于每年春季学期4月和秋季学期11月集中受理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事项,汇总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学信网变更学籍姓名。入学后第一学期和毕业学期提出信息变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