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考试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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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将于2021年4月10日上午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0:30

二、考试地点:西校区8号教学楼(音乐学院教学楼东临)五层

三、防疫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同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1)。考试进入考场后,《健康承诺书》上交给监考老师。

3.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排队有序入场、离场时应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四、考试准备

1.准考证由学校统一编印、加盖学院公章《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必备证件,考试期间请携带并保管好,以免证件不齐影响考试。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附件1),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禁止进入考点,《健康承诺书》上交给监考老师。

3.考生入场时,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8号教学楼1楼指定位置,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拍摄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诚信考试

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照《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