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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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总结我校研究生教育取得的各类成果,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发挥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做好2022年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现将2021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申报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鼓励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教学成果培育申报。

申报选题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围绕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研究生教学方式与内容改革、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教材建设、导师教学教研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巩固教学基础地位等方面的成果。

教学成果培育申报项目的主要形式为教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培育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既有引领性的理论指导与系统设计,又聚焦研究生培养与教学中的关键问题已经开展了创新性改革实践,成效突出,形成或初步形成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研究生教学或指导经验、较高的科研水平,直接主持项目的建设规划与改革实践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具有可持续性。

3.注重一线教师的教学成果培育,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优先申报。

4.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得各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6.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三、申报类型

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类。

理论创新类成果,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2018年以来形成的有理论突破和创新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成果,指贯彻现代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经过2年以上(校级重点培育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以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计。

四、评审流程

1.学院申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并对推荐培育申报成果进行遴选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学院推荐培育申报成果至少1项。

2.学校评审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进行综合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及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政策支持

1.评选10-15个校级重点培育教学成果,由学校予以1万元经费支持;评选15-25个校级一般培育教学成果,由学院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获评的培育教学成果纳入学校教学研究工作绩效考核。

2.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原则上在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遴选产生。

3.被省教育厅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入围项目,学校给予不少于10万元经费支持。

六、申报材料

1.《聊城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以成果负责人姓名+申请书”命名。

2.支撑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等旁证材料。提交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超过200页码),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成果负责人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3.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成果负责人姓名+视频材料”命名。

5.聊城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须对推荐成果排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1018日前以“学院代码+培育申报成果”命名电子版发送至liangyan@lc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楼B-61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妍  联系电话:8239887

            苏海霞 联系电话:8239396

 

 

 

 

研究生

2020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