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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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制)订。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国内外一流高校一流学科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契机,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向优化课程结构,规范培养过程,深化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水平,培养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五育”并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强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协同育人作用,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四个自信”,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贯穿整个培养方案,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科交叉,科教融合

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交叉学科的发展,推进学科交叉、科教融合、学科团队、科研平台协同育人,着力培养科技创新菁英。

(三)高端引领,一流标准

各培养单位应对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找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研双一流大学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培养体系和课程要求等,按照一流人才培养标准,修订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修订要求

提倡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和培养特色。原则上一个一级学科只能制订一个研究生培养方案;跨培养单位的一级学科,由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牵头,相关培养单位参加,共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属人才培养差异需要的,经培养单位学术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可分学院制订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修订内容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内容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培养方式、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培养环节、毕业要求和标准、学位论文等。

(一)学科简介

介绍学科发展历史、研究领域、师资力量、培养条件及主要特色、科研成绩、学术地位等(400字内)。

(二)培养目标

各学科应参照国家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等,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发展实际,重新梳理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

(三)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下凝练的若干培养方向,原则上要对应二级学科,或者包含二级学科(当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时,二级学科或学科(专业)名称、自设研究方向等通常认为是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每个培养方向应有学术带头人、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和专属性课程的支撑。

(四)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行以基本学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延期等学习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聊大校发〔2017〕60号)执行。

(五)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各阶段的培养实施导师团队育人工程。鼓励各培养单位组建高水平的知识结构交叉互补型导师团队,构建以培养研究生创造力为核心的导师团队育人体系;鼓励各培养单位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一流大学建立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学分互认、海外实习、短期交流等国际化培养进程;完善有利于调动研究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学术科研和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培养环节,着重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素养、学术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能力。

各学科应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借鉴本学科国内外一流学科经验,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和方法。

(六)课程设置

1.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优化与设置应充分调研、讨论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课程设置后不得随意变动。经学校批准建设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纳入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确保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研究生课程16学时为1学分,实验类课程 32学时为1学分,单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

2.课程类型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类型分为学位必修课、选修课和跨学科考生补修课。学位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1)公共课

公共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学硕公共英语(3学分),学硕公共英语可申请免修。

2)基础课

基础课是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学位必修课。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设置一级学科基础课,开设满足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类课程。

3)专业课

专业课是以研究方向为特色的学位必修课。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设置体现本专业主要知识结构,反映本专业研究方向所需的课程。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开设有针对性的论文写作和学术道德类课程,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素养和伦理。

4)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本着德、智、体、美、劳“五”原则,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人文艺术、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交叉学科等开放性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由培养单位开设,以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生学术兴趣个性化需求设置,鼓励和支持各培养单位开设以交叉融合为特色的前沿性和专题性课程。

5)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1-2门主干课程。补修课程由各培养单位指定,补修课程成绩须合格但不计学分。

3.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学分。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须随下一级重新修读,学习成绩单中此门课程显示重修。成绩不合格且在毕业资格审查前未完成重修者,应申请延期毕业。

(七)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前沿讲座、社会实践、论文开题、中期筛选、学分互认等必须完成的必修环节。培养环节不计学时,计入学分。

1.前沿讲座

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提升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应贯穿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 10次,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主讲前沿讲座不少于2次。

鼓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学科特点对前沿讲座参与形式、考核办法等提出更高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2.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或创新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可以多种形式开展,包括结合学科研究开展的社会调查、田野调查、挂职锻炼、企(行)业实习实践、志愿者服务、支教、暑期“三下乡”活动等;研究生“三助”可纳入社会实践;也可通过参加当年有效的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指南》所列赛事,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此项学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实际,本着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学术创新相适应、与考博或就业相衔接的原则,对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的方式、时间、考核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3.中期筛选

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考核制度,综合考察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情况。各培养单位通过中期筛选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生后续高质量培养。具体要求参照《聊城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21〕101 号)。

4.学分互认

为规范研究生在联合培养高校的课程互选、学分认定、成绩转换等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联合培养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包含课程互选、学分认定、成绩转换、课程缴费、安全责任等内容的协议书。研究生在联合培养高校所学课程,应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内容相近或相同,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实际,对课程互选、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八)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必修学分不少于22学分、公共选修学分不少于4学分、培养环节必修学分不少于3学分。各培养单位根据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制定本学科学分要求。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论文开题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须在第3学期10月份前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答辩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2.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根据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5学期12月份前完成。

3.论文预审和预答辩

研究生一般应在第6学期初进行预答辩,在预答辩前,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预审,预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通过后方可以进行后续工作。

4.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外审资格申请

6学期3月份,研究生向学校提出毕业资格申请,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参与学位论文外审的资格。

5.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具体按照《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聊大校发〔2021〕101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五、其他

本次修(制)订的培养方案自2022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1.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2-1.聊城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

3-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目录一览表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