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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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类型和内容,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行设计和调整,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其中单列1-2门,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且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门左右其中单列1-2门,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三)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

(1)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类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习实训类、就业创业、德智美体劳等课程类教材。

(2)数字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优质课程、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等。

(3)案例教材:面向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5项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聊城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2〕7号)要求。

(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智慧教学改革、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项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五)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1.立项范围:

(1)研究生科教融合基地: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团队,建设研究生科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机制,强化科研训练,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2)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校企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案例课程建设,选聘高水平产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政产学研用各方优势,打造实效性、示范性、可持续性的产教融合新机制。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0个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聊城大学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3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或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的能力。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项目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三)项目负责人要有较好的工作基础,项目组相关工作基础扎实,成员梯队合理。

(四)各类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如期参加项目中期检查,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不得结项;未按计划完成的,撤销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须提出书面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1年。

三、申报程序

研究生处下发通知,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查排序推荐,研究生处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公示无异议,确定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选。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须按学校审核通过的相关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年度立项项目的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二)各学院应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工作纳入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整体工作计划,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保障与调动项目负责人开展建设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

(三)学校将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导师遴选、人才培养质量、项目推荐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立项的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的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教材,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经费分立项和验收通过两次划拨。

五、材料报送要求

6月5日9:00前,请将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汇总表等签字盖章的纸版材料报东校办公楼B-615,电子版发邮箱niuxiao@lcu.edu.cn。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8239352

 

附件:2023年聊城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附件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