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教学计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教学计划已审定(附件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公共课教学计划制定专业课教学计划。
二、专业课教学计划
各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文件的相关要求,按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各学科(领域)的专业课教学计划。
避免随意开课或漏开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学期、考核方式等须与培养方案一致。
三、教学计划制定说明
1、各培养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教学计划,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备案;各单位教学计划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所有课程均须按计划开课,不允许随意调课或擅自更改授课时间、地点。
2、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均须有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或讲义,教学文件不全者不允许开课;科研秘书需将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备案,以备检查;及时公布教学计划,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并将课程信息、授课教师信息及授课时间地点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教学任务制定。如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制定工作,后续由各单位秘书老师填写《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制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yjsc.lcu.edu.cn/pygz/pyxz/511636.htm),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处。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有重修课程(含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线上公共课程)的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24日23: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重修申请,逾期未提交者不得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依次点击教学管理—>成绩管理—>重修申请—>申请学期选择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4、教学计划将作为学校检查各培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教学特色与亮点、申报特殊岗位津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学计划提交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课教学计划(附件2)Excel版、盖章的PDF格式电子版,请于8月26日前发至niuxiao@lcu.edu.cn,纸版材料送至办公楼B座B615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制定模块开放时间为7月3日00:00-8月26日00:00。
五、相关说明
1.由研究生处开设的4门线上公共课程预计将于2023年10月开课,请目前有线上公共课重修的研究生本次务必按要求提交重修申请。
2.由于2023级学生暂未入校,请各单位先在管理系统内制定好教学任务,待2023级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后完成教学任务维护-选课工作。
3.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考核方式为考查的研究生课程,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课程论文,任课教师从系统内评阅。
4.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增调停课申请功能,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任课教师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课的,请在系统内以任课教师角色,依次点击教学管理—>教学任务—>调停课—>添加申请。附件可上传由主管院长签字的调课申请单。审核路径:任课教师提交—秘书审核。
5.2023级硕师计划研究生2023年暑假无公共课教学计划,预计与2024级硕师计划生一起安排。各相关学院可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专业课教学计划,并将专业课安排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6.专业实践与课程重修时间冲突的研究生,务必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需自行与实习单位协调好相关工作安排。凡缺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的 1/3,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报告实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处培养科牛老师,电话0635-8239352。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6月29日